5月1日,“云计价营改增税改版”准时发布。
本次“税改版本”云计价软件,针对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率折算率的通知》,进行了相关调整。
新版云计价针对税改的两处调整
1、整体节点工料机汇总界面新增【重置税率】按钮

2、取费设置中新增计费依据沪建市管【2018】28号文件(以下简称“新税率10%“)

功能说明
①【重置税率】——用于在5月信息价未发布前,按照税改文件发布的工料机税率刷新老文件工料机税率
【重置税率】操作后软件会对原有工料机的税率统一重置,材料的税率重置为税改文件提供的市场参考税率。因税改文件未提供机械税率,故重置后机械税率为0。
对机械税率为0的解决方法:您可根据需要,在机械表中单独对机械载入需要月份的信息价。此时软件会根据载入信息价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自动计算得出机械税率。
②取费设置新增新税率10%——用于费用表新税率10%和旧税率11%的切换
1、600版本新建文件,计费依据默认为新税率(10%),并且支持切换回老税率(11%)
2、老文件打开后如需响应新税率(10%),直接在取费设置界面手动切换即可。
造价业务软件操作建议
1、已用老版本编辑的招标及控制价文件,现需要响应新税改文件,如何进行文件转换?
答:①用600版本直接打开老版本编辑的招标文件,并点击【重置税率】;
②点击机械表单独对机械载入需要月份的信息价;
③在取费设置中将计费依据切换至新税率(10%)。
2、已用老版本编辑的投标文件,现招标方为响应新税改文件,补充发布了新招标文件,此时如何快速编制投标文件?
答:①用600版本新建投标文件导入新招标文件
②使用【复用数据】将老投标文件组价复用至新投标文件,然后【重置税率】后,再载入相应月份的信息价。
3、招标文件如继续沿用税改前11%的税率编制,投标文件建议继续使用420老版本编制。
4、老项目处于报量、结算、审核阶段,对5月1日以后未完成工程量价款,要响应新税率10%,如何操作?
答:建议将未完成工程量价款部分的报量、结算及审核文件,和原有已结工程量价款部分的文件分开两个文件编辑。
具体操作:①将原有投标合同文件转为投标可调整文件(点击文件编辑界面左上角广联达字样,通过转为投标可调整转换文件后,可实现投标文件解锁);
②在转换后的投标可调整文件中删掉合同内已结工程量价款部分;
③在取费设置中将计费依据切换为新税率(10%)后,再转入验工、结算或审核文件后进行后续报量、结算、审核的操作。
5、老项目处于报量、结算、审核阶段,对5月1日以后未完成工程量价款,在600版本中仍要依据原有合同编制, 请注意以下几点:
①用600版本直接打开老的结算、验工或审核文件,在不进行任何操作时造价不变。
②当您在此文件新套定额后,新增加的工料机(这里指原文件中没有的工料机)会自动关联新税改后的材料税率。
③当您进行工料机载价后,工料机税率会根据所载月份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重新计算得到。
(注:载入4月及以前的信息价对应老工料机税率。载入5月及以后的信息价对应新工料机税率)